中山市以绩效评价促财政资金增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2-18浏览次数:1905

 

 

   2007年,中山市财政部门对10亿元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涵盖农业水利、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城市建设、工贸科技等8大领域104项重点支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试行市直预算单位绩效量化目标管理制度。预算单位制定的量化绩效目标与年度部门预算报告一并提交人大会议审议执行。这一创新举措对各单位申报预算形成了有效约束,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精细化和科学化。

  二是建立动态的绩效评价项目库,不断扩大评价覆盖面。在确定评价重点时,始终围绕政府关心、群众关注的重大项目,组织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跟踪问效。

  三是发挥人大监督指导作用,试行人大听政制度。为合理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果,采取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联合搭建平台,委托第三方评审的方法,对中山市海岸红树林造林工程财政支出项目、中山市内河整治财政支出等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并广泛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和学者,全过程参与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增强评价结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提高财政科学管理水平。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提出改进和加强管理的意见,督促被评价单位落实措施,并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及时优化以后年度项目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科学管理水平。